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个人的利益,更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为了普及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知识, 提高公民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理念,使法治建设深入人心,实现普法工作由单向、单一的灌输模式向双向、全面的互动模式转变,提高广大公民对构建和谐社会、法治社会的认识,广州大学学生法律咨询服务社携手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司法所、广州市德洋恩普为老服务公益促进会、广州大学兰苑1栋五室一站,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,加强普法宣传,共同构建和谐登峰。
咨询工作准备就绪,一条醒目的宣传标语更是引得群众纷纷侧目。清晨时分,虽然小雨淅沥,但这并未能挡住群众前来咨询的热情。其中,一名物业安保人员也带着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,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解答与指导。
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的形式为社区的群众排忧解难,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和救助途径;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加深了社区群众对消费者权益知识的了解,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理念。既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,帮助群众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和纠纷,又为在校法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,促进自身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,同时让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所需所求,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。普法助维权,促进社会和谐,愿每个消费纠纷都能及时化解,愿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护。